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,内蒙古兴安盟特检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的《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实施方案(试行)》(内市监特设字〔2020〕91号)文精神,按着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,结合本所实际,本着举办好即将开展的全盟特种设备监察人员、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专业知识培训工作,未雨绸缪,积极组织所内骨干力量提前开展了相关知识培训活动,从教师层面首先要理清“风险点和责任链”,为下一步深入开展全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、风险管控工作,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和监管水平,切实提高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专业能力,确保全盟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。 培训内容分为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和研讨两个方面,重点学习了《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实施方案(试行)》、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分级评价规范》,并结合特种设备事故案例,学习和研讨了承压类(锅炉、压力容器(气瓶)、压力管道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)、机电类(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厂(场)内机动车辆)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、运行特点、检验要求、监管重点等,使参训人员准确掌握了和提高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分级评价、风险隐患排查等相关业务知识,取得良好效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