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省政府印发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“山东标准”建设水平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 《意见》共包括三个部分。一是基本要求。《意见》指出,要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各项要求和工作安排,积极推进,上下协调;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,简政放权,放管结合;加快推进改革与完善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,有序实施,依法行政;按照各级政府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,统一管理,分工负责,全面推进我省标准化工作改革,不断提高“山东标准”建设能力和水平。二是重点任务。《意见》提出了建立标准化统筹协调推进机制、推动标准化地方性法规规章不断完善、完善现行地方标准及管理体系、提升各领域“山东标准”及标准化建设水平、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等5项重点任务。三是保障措施。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,全面提升“山东标准”建设水平,《意见》提出,要完善经费保障、提升服务能力、加强队伍建设、加强市场引导、做好宣传引导等5项保障措施。 该《意见》的出台,将进一步提升我省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广度和深度,提高“山东标准”建设水平,切实发挥标准化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作用,让“山东标准”成为联通“一带一路”、“中国制造2025”的桥梁纽带,推动全省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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