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根据费县政府有关要求,费县市场监管局联合费县房管局、公安消防、住建局、安监局等部门成立6个检查组,对全县在用的700多台电梯涉及97家电梯使用单位进行联合检查。 每个检查组根据《费县电梯安全联合大检查工作方案》要求,对照电梯安全检查表中在用电梯要办理使用登记,并在检验有效期内;有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,使用单位要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,维保单位要严格按规范开展维保工作,确保维保质量达到要求等规定,对全县电梯逐台进行了全面、细致的检查。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现场能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;暂时不能现场整改的,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制定措施限期整改,并跟踪落实,确保消除电梯存在的隐患,切实保障电梯安全。 |